台大心理系

常用資訊 獎學金訊息 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鄭昭明教授紀念獎學金辦法

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鄭昭明教授紀念獎學金辦法

104.05.06發布

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鄭昭明教授紀念獎學金辦法

 

104225103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104
32660次院務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4
421日第2855次校行政會議通過
10667105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107417日第2991次校行政會議通過
10971108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10991第3076次校行政會議通過

一、 對象:心理系博士班研究生,以實徵研究探討人類認知歷程之研究生為優先。

二、 金額:鄭昭明教授家屬捐款置入臺大永續發展基金專戶,依國立臺灣大學捐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規定,每年提撥孳息作為本獎學金。

三、 名額:每年原則一名,但如無合乎條件者可從缺,其金額移至合乎條件者超過一名之年度使用。

四、 獎勵指標(依序符合下列指標之一):
1. 博士班學生能於入學後四年內完成博士論文學位考試者。
2. 博士班學生為第一作者發表於國外知名學術期刊(申請截止日前三年內發表或已接受為限),期刊以領域前 15%,或經委員會評定有獨特貢獻者,同一篇論文以申請一次為限。
3. 博士班學生參加國外(港澳及大陸地區除外)短期訓練課程,需自費前往接受講習訓練者。
4. 博士班學生獲得國外(港澳及大陸地區除外)知名實驗室接納,需自費前往接受研究訓練者。

五、 受獎者除第1項可為畢業生外,其餘各項需為在學學生。第3、4項以通過資格考試者為優先。

六、 獎學金受獎者每年由心理系學術及倫理委員會審核年度申請者。

七、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報院、校核備後,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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