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4月27日99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100年6月15日第11次院務行政會議通過
100年7月19日第2678次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9年4月17日108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109年6月9日第3070次校行政會議報告通過
一、宗 旨:本系為鼓勵本系學業成績傑出之大學部學生,設置「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鄭發育教授紀念獎學金」,由系友與本系教師將捐款匯入國立臺灣大學所開設本獎學金之永續基金專戶,依本校捐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之規定,本系每年提撥專戶之收益作為獎學金,該本金永不動用,以永續協助本系學生努力向學。
二、獎勵對象:每學年下學期由本系大學部應屆畢業同學中選出受獎學生,受獎者為所有心理學必修課程成績加權平均依序最高者。若有同分者,以前三年所有修習課程成績加權平均依序最高者受獎。
三、金 額:每名每學年新臺幣25,000元整,名額視專戶收益而定,每年未發完餘額轉入本金。
四、頒發方式:獎學金於本系畢業典禮儀式中頒發。
五、獎勵程序:本系助教室於每學年下學期期末計算相關課程成績,以成績加權平均依序獲獎。
六、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報院並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