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好
公告本系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相關事宜,
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3/25~4/1備齊文件繳交至N111助教室,謝謝!
助教室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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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114學年度第1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辦法
一、 申請期限: 114年3月25日至4月1日(二)止。
二、 申請資格:
(一) 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
1. 符合學校規定之資格,並完成本系所有必修科目。
2. 學業總成績為全年級前三分之一以內。
3. 心理學專業科目成績平均80分。
4. 參與本系教師之實驗室的研究討論及活動。
(二) 碩士班學生修業1學期以上且目前在學生
1. 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列名次全班三分之一以內,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
2. 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
三、 需繳交資料: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1份(請至研教組網站下載)。
2. 歷年成績單1份及名次證明書1份。
3. 推薦函2封(以上)。
4. 自傳、進修及研究計畫。